茲引用維基百科的整理,如下(這只是簡略的比較,適合大眾閱讀,精確的比較要從專書中求得):

優點[編輯]

  1. 政府首長(首相/總理)由立法機構最大政黨的黨魁出任,以確保政府的政策在立法機構得到支持。
  2. 政府全體內閣成員也是從議會議員中產生,議員執政可避免議員逐漸與實際社會脫節。
  3. 行政和立法機構有聯繫,可提高政府效率和避免政變發生。
  4. 稱職的政府首長可以不限任期。
  5. 雖然任期不限,但立法機構可隨時罷免不稱職的政府首長,不像總統制有不能在任期屆滿前使其下臺的缺點。
  6. 單次選舉消耗之經費比總統制少。
  7. 實行議會制的國家大部份成功。
  8. 是解決三權分立行政及立法機關之間矛盾的其中一種方法(在議會制之下,行政機關的領導來自立法機關的多數派。行政立法並不完全分離。現代一般認為,成功和穩定的自由民主政制不一定需要徹底的三權分立。事實上,除了政黨沒有嚴重衝突的美國以外,所有開始實行民主便使用總統制的國家,它們的首次民主嘗試都以失敗告終。相反議會制的成功率反而較高)

缺點[編輯]

  1. 二次大戰前,議會民主制在歐洲大陸遭遇到的挑戰是小黨執政所帶來的政治不穩定和極端政黨的上台。各政黨間的不合作導致了所謂「少數議會民主制」的產生,小黨執政往往導致政府遭到議會頻繁的不信任投票,從而引起一波又一波的政治危機。在一戰後的歐洲,由於這種議會民主制初次嘗試的失敗,在很多國家引起極端勢力通過民主體製取得政權,卻可逃避民主制度的制約,典型例子有當時最臭名昭著的三大歐洲獨裁者希特勒墨索里尼佛朗哥
  2. 在議會中反對黨佔多數時,必然導致政府改組、倒台或議會提前解散中的一種結果,容易引發憲政危機。
  3. 在議會中執政黨佔多數時,反對黨很難制衡執政黨,並且反對黨會因爲席次過少而很容易被邊緣化。
  4. 行政長官不固定的任期容易形成某個政黨長期獨裁的局面。
  5. 行政上很難趨向專業化,因爲議員的行政專業性遠不如技術官僚。
  6. 一旦發生政黨輪替,就對政策的連貫性造成不利影響。
  7. 議會制比較容易形成政黨衝突。
  8. 議會制容易形成立法部門操控行政部門的情況。
  9. 長遠所消耗的選舉經費比總統制要來得多。

 

看了以上的比較,請大家細細思量,內閣制真的適合台灣嗎?和「修正過後的雙首長制」,哪個會比較容易穩定?這無法用公投來解決,因為多數民眾對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並不瞭解,這樣的公投等於是盲目的公投,是不負責任的公投,是喜怒哀樂的公投。

沒有一種制度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當然是要一步一腳印的從實施中慢慢去修正,最後取得適合自己民情、文化的制度,沒由來的一個一百八十度的轉變,這樣會更高明嗎?值得懷疑!我們現在可不是在學校裡頭求學,可以把一堆理論拿做實驗,滅國了,其後的實驗可是別國接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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